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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14-06-25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经研究,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定于7月10日(星期四)在剑阁县环境保护局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7月8日—7月9日

2.资格复审地点:剑阁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 6600269  13881273502

3.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的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近期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报考现场监测岗位(岗位编码20141054)的考生需提供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监测上岗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请有递补意愿的考生(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于7月8日18:00—21:00时主动联系咨询资格复审后是否有缺额。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未尽事宜请详读《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附:剑阁县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2014年6月24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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