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6来源:本站采编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4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和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面试比例(除眉山市旅游服务中心招聘旅游推广人员面试比例为1:5外)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或违规违纪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6月11日—12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三、资格复审地点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学士街268号;联系电话:38197202)。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14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
2.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
3.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4.报考“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须出具相关基层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证件和材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五、其他事项
面试入闱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附件:2014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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