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0来源:本站采编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公务员局
2014年达州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招公务员递补体检及2013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4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及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4年达州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招公务员递补体检及2013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一)2014年达州市法检系统公招公务员递补体检对象。2014年达州市法检系统公招公务员,考察、体检环节共有6名考生放弃。按照《关于2014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的规定,递补体检的人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2013年达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对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2014年4月12日(星期六)早上7:30前在达州市西外市政中心对面旗杆处集中点名签到后,统一前往体检地点。未在7:30前赶到体检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2014年达州市法检系统公招公务员报考司法警察职位及2013年达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四、收费标准
按每位考生350元的标准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当场、当天复检项目按医院收费标准收取。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
(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关闭电源后在报到时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三)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附件:1. 2014年达州市法检系统公招公务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3. 体检注意事项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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