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3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聘长宁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和《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调长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长宁县公开选调(聘)县食药监局稽查大队和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4年3月 31日— 4月 4日(5天)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政府六楼606室)
通讯地址(邮编):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44300 电 话:4623001 联系人:罗敏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长宁县公开选调(聘)县食药监局稽查大队和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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