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8来源:本站采编
中共 青 神 县 委 组 织 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拟聘用王秋艳同志的公示
王秋艳同志参加2013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时,因怀孕推迟体检,期满后体检合格。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经过考核、体检合格的王秋艳同志予以公示(基本情况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社会监督电话:028—38811535(县纪委)
028—38861997(县委组织部)
028—38816634(县人社局)
附件:王秋艳同志基本情况表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7日
附件:
王秋艳同志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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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岗位代码 |
学历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职称资格(执业资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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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神县大调解协调中心 |
王秋艳 |
女 |
1301189 |
本科 |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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