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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乐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一步体检检查结论的公告

2014-03-05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4年乐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乐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一步体检检查工作已于2014年3月4日结束,现将进一步体检检查结论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暂不作结论”考生应到13人,实到13人,“小便待检”考生应到1人,实到1人,通过医院进一步检查,13人合格,1人不合格,名单见附件。

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报考法院系统的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手写的复检申请并签名。

复检具体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附件:2014年乐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一步体检检查结论人员名单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3月5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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