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8来源:本站采编
四川省自贡市地方税务局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 贡 市 公 务 员 局
关于2013年自贡市地税系统公开考试
录用公务员体检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省直机关和地税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地税发〔2014〕2号)规定,现将2013年自贡市地税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招录职位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共15人进入体检(名单见附件1),其中:
1.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按照招录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共14人。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共1个职位,即2702001001。按照《公告》规定,上述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全省地税系统招考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参加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59.080分,据此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共1人。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四、领取体检通知
参加体检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替)于2014年3月3日—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到自贡市地方税务局四楼人事科(地址:自贡市汇东路230号)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袁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0813-8102767 13990019208 13990019010
五、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相关事宜
1.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
2.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时报到,切忌迟到,对缺检者不再补检,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所留联系方式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联系,且考生本人也未主动与市地税局人事科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 件:
2.体检须知
四川省自贡市地方税务局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公务员局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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