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7来源:本站采编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在代课教师中定向招聘农村学校教职工体检等事项的公告
按照《《南江县2014年在代课教师中定向招聘农村学校教职工的公告》规定,现将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1、查分情况
2月24日下午,在纪委、检察、保密等监督部门组成的联合查分小组监督下进行了现场查分,经监督组和考生本人确认,申请查分考生的原公示成绩无误。
2、体检对象确定
A类考生全部参加;B类考生中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C类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前20名(含并列第20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由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在县级及以上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复检一次。复检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指定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全额承担。
三、体检时间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于2月25日(14:30——17:00)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与准考证照片同底1寸照片一张,到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03室)体检报到办理体检确认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及报到后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均视为弃权。体检集合地点报到时通知。体检标准按本次招聘首次公告标准执行。
体检前请注意清淡饮食,当天早上请勿进食进水。体检费用由考生在体检前向体检医院缴纳。
因体检弃权或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联系电话(区号0827)
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 8225299
特此公告
附件:南江县2014年在代课教师中定向招聘农村学校教职工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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