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9来源:本站采编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平昌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医护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平昌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医护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对递补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2月21日上午8:30
二、递补资格复审地点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三、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按报考岗位及递补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具体递补名额如下:
招聘单位 |
岗位 名称 |
递补 名额 |
递补办法 |
平昌县人民医院 |
临床 |
3 |
从第31名起依次递补3人 |
平昌县人民医院 |
中医 |
1 |
从第3名起依次递补1人 |
平昌县人民医院 |
护理 |
3 |
从第61名起依次递补3人 |
平昌县中医院 |
检验 |
1 |
从第4名起依次递补1人 |
平昌县中医院 |
影像 超声 |
1 |
从第4名起依次递补1人 |
平昌县中医院 |
中医 |
1 |
从第6名起依次递补1人 |
平昌县中医院 |
针灸 理疗 |
1 |
从第5名起依次递补1人 |
平昌县中医院 |
护理 |
3 |
从第31名起依次递补3人 |
平昌县中医院 |
卫生 管理 |
1 |
从第4名起依次递补1人 |
乡镇卫生院 |
临床 |
24 |
从第70名起依次递补24人 |
乡镇卫生院 |
护理 |
15 |
从第107名起依次递补15人 |
乡镇卫生院 |
检验 |
1 |
从第7名起依次递补1人 |
四、递补资格复审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平昌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医护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4、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第二天(2月22日)即将参加体检,请在体检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不进食、进水,保持空腹。
特此公告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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