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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四级联考”、基层选调生、政法系统招考和定向招考)体检的公告

2024-04-0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关于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和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广安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及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公安局《关于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请考生登陆智慧党建·小平故里先锋网站,在“成绩查询”处(http://www.gadj.gov.cn/examine/notloginlist.html)查询是否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集中事宜

(一)体检时间。体检定于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4月18日(星期四)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

(1)“四级联考”中广安区、岳池县(含岳池县生态环境局)、邻水县(含邻水县生态环境局)职位。

2.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

(1)基层选调生招录全部职位;

(2)定向招录全部职位;

(3)公安系统、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司法行政系统全部职位;

(4)“四级联考”中市票据监督中心、市水土保持中心,前锋区、华蓥市、武胜县职位。

(二)集中地点。广安市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

请参加体检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7:1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1张,提前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参加体检。所有参加体检考生需准备550元左右体检费,体检当天由体检医院按实际费用收取。参加体检考生须按照本公告指定的体检日期、体检集合时间及集合地点统一集合参加体检,资料不齐、逾期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结果及复检

(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二)体检结果将在智慧党建·小平故里先锋网站公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市委办公楼703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负责。《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三)定向招考和基层选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进行递补;其他类型考试在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根据公告规定不再递补。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按要求上交通讯工具,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考生体检时尽量不要带包、皮箱等大件物品。

(二)考生体检前注意调节好饮食与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高油、高盐、高糖食品,避免剧烈运动。

(三)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验,请考生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四)需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合适的框架眼镜;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自备合适的助听器。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切勿漏检。

(七)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八)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如实回答有关询问,不得隐瞒病史。

    本公告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26-2390075。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9日

来源:http://www.gadj.gov.cn/news/newsNoticeInfo.html?id=0ad5c1a22a914cf497a8b73fd4b0033b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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