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7来源:本站采编
一、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人员
(一)请考生登陆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成绩查询”专栏)点对点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二)根据《四川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规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选调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选调其他达到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本市本次选调考试所有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均达到选调名额3倍。
(三)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本市本次考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均高于本次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四)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关于乐山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本市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本次本市公招考试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63.04。
井研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职位编码26310251)招考计划1名,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该职位第1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低于本次本市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63.04,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公安局关于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3倍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本次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均高于达到3倍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集合时间及集合地点
(一)集合时间:
1.基层选调生、定向招考的考生,体检集合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上午7:30。
2.政法系统(含公安、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职位)、四级联考(行政执法类职位,职位编码为2621XXXX)的考生,体检集合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7:30。
3.四级联考(综合管理类职位,职位编码为2631XXXX)的考生,体检集合时间为2024年4月14日(星期日)上午7:30。
(二)集合地点:乐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街1399号)一楼大门处。
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每天上午7:50准时上体检专用车,逾时未上体检专用车者视为自愿放弃。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未上体检专用车者视为自愿放弃。
2.体检费用(约500元,请自备现金)由医院的体检部门按照有关标准收取,由考生直接交医院体检部门。体检过程中,因体检需要作进一步检查检验的,所检项目费用按医院收费标准另行收取(现场现金支付)。
3.考生集合后,须按要求上交通信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家属不得跟随、陪检。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7.患有近视的考生请佩带眼镜。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带适合的助听装置。
8.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
9.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将会影响体检结论。
1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1.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乐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33—2487564。
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7日
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5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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