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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凉山州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 工作人员)补充录用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4-07-04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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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公告》等要求,现将凉山州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考生请于2024年7月5日18:00前登录“补录专题网站”(https://www.scpta.com.cn/gwyzt.html)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点对点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

二、资格审查安排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7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资格审查地点:

  考试类型

            审查地点

四级联考、基层选调生、公安系统

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二办公区A区10楼(西昌市春栖大道33号)

法院系统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大厅法官会见室(西昌市三岔口南路275号)

检察院系统

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办公区大厅(西昌市三岔口东路401号)

司法局系统

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二办公区B区B1号楼2楼207室(西昌市航天大道五段普宁路12号)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四级联考”“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系统”“司法系统”补录职位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中:

1.少数民族报考者需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并将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信息复印到一张A4纸上,以便复核加分信息真实准确。

2.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二维码)》。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正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基层计划的人员需出具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临聘人员(政府雇员)提供聘用(雇佣)单位非在编证明材料。

8.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资格审查须具备的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原件。

(二)“基层选调生”补录职位

1.高校院(系)党组织、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基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二维码)》。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提供参军入伍经历的证明材料。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5.获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取得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国家级奖学金的考生,须提供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三)资格审查要求
  1.考生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2.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3.考生提供的材料均使用A4纸印制。
  4.考生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
  5.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6.递补人员经线上资格初审合格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及时通知的,后果自负。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18:00前。考生按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能测评

公安系统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以及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前期参加体能测评并合格的报考者,报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相同职位的,不再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由招录机关告知考生。报考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体能测评工作由凉山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由凉山州公安局具体负责。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相关工作安排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 专栏公告,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事项,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应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关机、停机、换号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纳入考生诚信档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人员,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相关部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严肃追究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资格审查政策咨询

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34-3865186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834-3866508

凉山州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0834-6990038

凉山州公安局政治部:0834-2286013

凉山州司法局政治部: 0834-2162154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24年7月4日

 

来源:https://rsj.lsz.gov.cn/lszrsks/rsksxwzx/202407/t20240704_2699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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