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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务员招录(基层选调生、定向招考、四级联考)体检事宜的公告

2023-05-04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关于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及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一)基层选调生体检人员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关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的规定,共有30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名单详见附件1)。

(二)定向招考体检人员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关于“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的规定,共有21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名单见附件2)。

(三)四级联考体检人员

按照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关于“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规定,共有421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名单详见附件3)。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集中事宜

(一)体检时间。体检定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5月6日(星期六)进行,各具体职位体检时间详见公告附件。

(二)集中地点。广安市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

请参加体检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7:1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提前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参加体检。所有参加体检考生需准备550元现金(自备零钞),体检当天由体检医院按实际费用收取。

参加体检考生须按照本公告指定的体检日期、体检集合时间及集合地点统一集合参加体检,资料不齐、逾期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结果及复检

(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负责。

(三)体检结果将在“小平故里先锋网”网站公布,需复检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向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市委办公楼703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

(四)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按要求上交通讯工具,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体检前注意调节好饮食与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高油、高盐、高糖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三)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验,请考生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四)需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合适的框架眼镜;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自备合适的助听器。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切勿漏检。

(七)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八)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如实回答有关询问,不得隐瞒病史。

咨询电话:0826-2390075。

附件:1.广安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广安市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广安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8日   

 

附件:附件1.广安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广安市2023年“定向招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3.广安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来源:http://www.gadj.gov.cn/news/newsNoticeInfo.html?id=41b901a4a79d4b20a221a4bdeaca451d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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