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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04-04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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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南充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报考南充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职位且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具体名单以四川省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的《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各职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为准。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上午09:00-12:00)
 
地点:南充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惠民街147号安居苑旁)。
 
三、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1.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
 
(1)《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张,双面打印),背面的“高校院(系)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所在高校院(系)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需出具入伍和退役证明材料。
 
(5)获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的考生,需出具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获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考生,需出具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7)获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的考生,需出具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8)获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的考生,需出具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9)获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考生,需出具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获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考生,需出具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1)获国家级奖学金的考生,需出具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2)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须提供学校或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以及该职务是否为副职及以上,并加盖学校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1)(2)项为考生必须提供材料,(3)至(12)项考生只需提供符合选调职位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即可。
 
2.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
 
2. 地点:南充市第五中学校青龙山校区(南充市顺庆区华荣路)。
 
(二)面试注意事项
 
1. 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
 
2. 考生入场时间为面试当日上午8:30前,8:30后考场大门关闭,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3. 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4. 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
 
5. 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手表、项链、帽子、围巾等标志性物品进入面试室。
 
6. 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7. 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8. 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五、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提供的打印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和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本次招录后续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17-2701663。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4日
 
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8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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