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4来源:本站采编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情况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月9日上午9:00-12: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一楼大厅(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号)。
四、资格审查流程
(一)考生仔细阅读对应的招考公告,携带公告要求的相关材料到对应的资格审查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书面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审核合格后,考生凭签署“审核通过”意见的“报考信息表”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2022〕539号文件)。请提前准备好现金。
(三)考生将在资格审查人员名册上签字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资格审查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场,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的,本人应亲笔写下委托书,委托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按照本公告要求,将所需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交代办人,代办人同时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五、其他要求
(一)面试资格审查其他要求
1.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要求提供的证件、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而取消面试资格所产生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于2023年1月10日12:00截止。请有希望递补的考生手机务必保持畅通。递补期间手机不畅且未按时参加递补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过期不再递补,责任自负。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2.根据泸市财综〔2018〕199号文件精神,对公招公务员面试考务收费提供电子票据,需要电子票据的请关注“电子票夹”微信公众号,于缴费十个工作日后登陆“电子票夹”微信公众号查看电子票据相关信息。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
(二)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录用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3.体能测评、体检等后续有关事宜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4.此公告由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0-3111831。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日
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280a5837fff9465498db7062ba5c2712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