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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绵阳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01-0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绵阳市2022年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考生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点对点查询笔试成绩、职位排名、是否进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将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请各位考生注意:

1.资格审查递补考生可自行确定是否参加递补资格审查,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不再作任何形式的通知。

2.资格审查递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资格审查地点等待递补。未参加资格审查和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疑问,可先行电话咨询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单位。

二、面试资格审查事项

(一)审查时间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月5日9:00-12:00、13:00-17:00;

2.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月6日13:0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考法院系统的资格审查地点: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绵阳市科创园区子云街北段62号,A506室);联系人:唐溢,联系电话:0816-2326686。

2.报考检察院系统的资格审查地点: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绵阳市科创园区子云街北段58号,408室);联系人:王春廷,联系电话:0816-2552828。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需按照相应招考公告中面试资格审查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材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本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信息表》一式1份(贴上照片),正反面打印;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的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上留本人联系方式)。

4.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带上以下手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证明);

(2)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面试

(一)缴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3年1月10日至12日通过绵阳人事考试网按川发改价格〔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及打印《面试通知书》。

 缴纳及打印流程: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阅读并同意“考生承诺书”后选择“通知书打印”,按网络提示进行。如遇技术问题,请电话咨询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0816-2264961,2264825。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5日

每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详见本人《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8:30进入面试考场,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候考室报到候考。8:30将关闭考场大门,未按时进入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如因个人原因导致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

(四)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通讯、电子设备及资料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五)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发夹、手表、项链等各种饰品进入面试室,已带的应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六)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七)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八)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五、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关注自身健康状态,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四)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2023年1月3日

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9530.html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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