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8来源:本站采编
一、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
原件校验时间:2022年11月23日(09:00—12:00,13:00—16:00)。
原件校验地点: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瑞通路146号)。
二、原件校验所需材料
(一)本人《准考证》;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应聘资格审查表》;
(四)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五)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在原件校验时均需带原件验证并交复印件1份。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面试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方式
面试为专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递补进入原件校验安排
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人员名单于2022年11月23日19:00前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未进入原件校验的应聘人员注意查询自己是否进入递补原件校验,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我区于11月23日举行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原件校验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原件校验前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原件校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所有考生须持本人原件校验当日前3天3检(每天1检,3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加原件校验。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原件校验。
(四)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原件校验指定地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原件校验,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前8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
(2)原件校验前7天内有国内高、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
(3)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5)原件校验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原件校验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
六、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原件校验当天无法到达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原件校验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原件校验资格。
七、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原件校验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八、原件校验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原件校验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原件校验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
九、面试当天,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成都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原件校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须认真阅读本《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知》,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原件校验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 028-82517285(区卫健局)
028-82529726(区人社局)
附件:成都市新津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8日
来源: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685/2022-11/18/content_8304be468ea84e9e9e588c6bf836ded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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