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7来源:本站采编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姓名 |
职位编号 |
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
综合管理 |
吴金 |
1104104 |
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
综合管理 |
马洁 |
1104104 |
环境卫生管理所 |
综合管理 |
王唯 |
1104107 |
大康镇便民服务中心 |
综合管理 |
陈家好 |
1104110 |
彰明镇便民服务中心 |
综合管理 |
秦超 |
1104156 |
大堰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
旅游管理 |
张丽媛 |
2104116 |
大数据管理中心 |
计算机信息技术 |
杨博驿 |
3104057 |
新安镇便民服务中心 |
计算机信息工程 |
刘洋 |
3104147 |
一、体检安排
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早上8:00准时到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集中,统一出发时未到达集合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
二、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带足相关费用及填表用笔参加体检,有效身份证丢失者必须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否则不能参加体检;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智能手表、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携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进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否则,将取消体检资格,视为体检不合格;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5.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三、疫情防控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体检前10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考生应提高防护意识,体检前10天避免前往或途经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避免到人员密集区,减少参与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接触,坚持做好个人防控措施。
(二)为避免影响体检,外地来(返)绵考生应尽早入绵,通过微信搜索“绵疫控”小程序进行“行程报备”。鉴于疫情政策动态调整,考生应随时关注“绵阳疾控”微信公众号每日发布的《绵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或“绵疫控”小程序中“本地管控政策”,严格落实风险地区来(返)绵后相应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相关防疫政策后,再完成与体检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三)所有考生须持本人体检前3天内2次(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体检。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温馨提示:近期核酸检测量大,考生应合理安排采样时间及采样方式,避免因无法查询检测结果影响体检】
(四)考生参加体检途中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五)考生应提前到达集合地点。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有效身份证件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本均可),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工作,经查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核酸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进行体检。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行体检;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体检,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体检前10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
2.体检前7天内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
3.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前;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
5.体检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
7.体检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
(八)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体检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考生,提前向江油市人社局进行报备(联系电话:0816—3227286)。
(九)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体检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体检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一)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省、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随时了解本次体检最新工作安排及疫情防控规定。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体检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6日
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9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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