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1来源:本站采编
(一)考前要求
1.做好健康监测。严格做好考试前期的个人健康情况、出行史和接触史排查,如实记录并报告活动轨迹和体温及其他身体情况。参加考试前7天内不得有国内本土疫情发生地区的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考前10天内不得有国(境)外旅居史;参加考试前3天未到过疫情低风险区,7天未接触过密切接触者,10天未接触过新冠病毒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申领有效健康码。考生参加考试前,须通过微信公众号“四川天府健康通”“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或经当地政府认证的官方平台实名申领防疫健康码,并确保在考试结束前,健康码、行程卡、风险旅居史均处于“绿色”状态。
3.准备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参加考试考生均须准备由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天三检,纸质、电子证明皆可),并在进入考点时向工作人员出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首次采样时间应在10月27日00:00以后进行)。
4.已治愈未超过7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的考生,须提前告知属地招考机构,经卫健部门、疾控机构专业评估,属地招考委根据卫健部门、疾控机构专业评估意见,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5.做好日常防护。考生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减少聚餐聚会,不参加大型活动,非必要不离川。
6.在东坡区无固定居宿的考生,需要提前向居住地报备,服从居住地社区管控。
7.所有考生参加考试前一天内均应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见附件)并签字后考试当天交由考务人员。
(二)考生进入考点防疫要求
1.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健康码绿码、风险城市旅居史绿色、由专业医疗机构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天三检,纸质、电子版均可)、扫描考点场所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工作,接受体温测量,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低于37.3℃)、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2.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按半天一个准备,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场、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经区卫健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研判后,按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场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室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考场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5.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前后保持1米距离依次有序、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6.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点的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考点提供相关材料。考试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隐瞒或虚假填报相关信息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若造成严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眉山市东坡区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考试前10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
2.考试前7天内有境内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
3.考试前10天内有来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的;
4.考试前7天内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的;
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者的;
7.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感染者的;
8.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
9.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10.健康码、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考生,风险城市旅居史为“橙色”的考生。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笔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眉山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眉山疾病防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眉山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根据近期国内疫情形势,本次考试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请考生密切关注眉山人事考试网,随时了解本次考试最新工作安排及疫情防控规定。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笔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点击下载)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1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3811.html
相关资讯
2022年眉山市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时间的公告
2022年眉山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2年攀枝花学院第二批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现场资格验证及综合考核启动的公告
广元苍溪县“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拟聘人员的公示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的公告
2022年成都市郫都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及笔试筛选相关事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