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22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及《四川省2022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将现场复核、身体初检和心理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截至2022年8月29日18时,已经报名成功且通过网上初审的招录对象。
二、组织实施
现场复核、身体初检和心理测试由内江市消防员招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录办)负责具体实施。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 10月10日上午8:30—12:00(现场复核、身体初检、心理测试)。
地点: 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腾飞路特勤站(内江市市中区江宁街193号)。
四、携带证明材料
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在经常居住地报名的招录对象还需携带居住证)、准考证、居民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团关系证明、表彰奖励、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工作证明等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核。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对被批准取得报名资格的特殊专业人才,还须持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未产生劳动关系且未缴存社保,需提供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材料,查看本人社保缴存记录。
五、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
通过网上初审的招录对象本人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现场复核不合格人员予以淘汰,不再参加后续考核流程。身体初检工作与现场复核同步进行,招录对象必须如实告知本人身体情况和既往病史。身体初检参照征兵做法,执行《身体初检标准》(附件1),初检结论意见现场得出。
通过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招录对象,由招录对象本人现场签字确认须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入队承诺书》和《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取得报名资格的招录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参加后续招录考核测试。
六、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场地要安排候测区、测试区,将已测对象和未测对象分开。测试开始前,考务人员要集中对报考对象讲解测试系统操作流程、答题要求、注意事项等。心理测试组织实施必须保证不少于3人在场内。测试结束后,系统自动评判测试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心理测试不设复试环节。测试结果现场生成并由测试人员、监督员现场签字确认,考官当场告知报考对象结果并予以确认。
七、以下人员审核不予通过
1、通过复核的报考人员,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入队承诺书》和《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上拒不签字的;
2、现场复核中任何一项不合格的;
3、不符合身体初检标准的;
4、退役士兵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或“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的;
5、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0至2021年择业期内产生用工劳动关系或有缴纳社保记录的。
6、前4次消防员招录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心理测试不合格的。
八、有关要求
(一)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时,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复核和身体初检,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12时,逾期未参加现场复核、身体初检和心理测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现场复核、身体初检和心理测试的的人员,及时查看《内江市2022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期间考试疫情防控事项公告》(附件5),到达现场后请遵守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签订《考核期间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严格落实内江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进入审查点务必扫场所码,全程佩戴口罩。
(三)参加复核和身体初检的人员,必须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视为复核不合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招录工作后续各环节通知均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本人,因招录对象报名所留本人联系电话错误或者不畅通,以及未在本人报考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性居住地(限四川省外户籍)市(州)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网站及时了解现场复核、身体初检和心理测试的信息,导致本人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公告要求的证件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视为招录对象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附件: 1、身体初检标准
2、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3、入队承诺书
4、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
5、内江市2022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期间考试疫情防控事项公告
内江市消防员招录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联系人: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张元丰 0832-2278219)
附件1
身体初检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为不合格:
一、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半月板损伤;
二、经常喷血、肾炎、结核病、近2年内患过肝炎;
三、遗尿病(近五年常有尿床)、梦游症(睡觉中下床活动自己不知道);
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官方平台《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五、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含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当天);
六、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有明显缺陷、异常。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部分摘要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六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 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第八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十条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五条 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条件兵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十二条 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条件兵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 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附件2
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有着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是一支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的队伍。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亲自审定队旗、队徽、队服和誓词,明确提出“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建队方针,为队伍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包括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消防救援队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救援总队,市(地、州、盟)和直辖市城区设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区、旗)设消防救援大队和若干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队伍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9省(自治区)设森林消防总队,总队下设支队、大队、中队;在黑龙江省设直升机支队,在云南省分设飞行二大队;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在北京、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分设机动大队。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确定的行政编制总规模内,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编制不具体到个人。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的总队级单位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对公示录用后非正当原因退出人员实行相应惩戒措施,公示录用后未报到的,取消下一批次消防员招录资格;入职培训期间退出的,须返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复检费、入队交通费、培训伙食费,不得参加今后消防员招录;正式签订接收协议后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本人已认真阅读《消防员招录知情书》,知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责任务、消防员编制和退出机制,接受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统一分配模式以及非正当原因退出惩戒办法,自愿报名参加此次消防员招录。
附件3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拟录用对象入队承诺书
我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公示录用后保证按时报到入队。入职后,主动适应队伍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模式,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刻苦训练、增强本领、诚实守信、严于律己,自觉服从分配去向和工作安排。知悉并接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中明确的非正当原因退出惩戒措施。
如违背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
2022年 月 日
特别提示:不签订入队承诺书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附件4
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
本人 ,户籍地 省 市(州) 县(市、区)/经常居住地 省 市(州) 县(市、区),身份证号: ,现报考2022年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本人已认真阅读《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四川省2022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同意并接受关于工作地点安排的相关政策规定。本人热爱消防救援事业,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我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如被录用,自愿服从录用单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调配工作地点。如不服从调配,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名并按捺手印):
2022年 月 日
附件5
内江市2022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消防员招录考核期间考试疫情防控事项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内江市2022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各环节考核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四、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考核前24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核。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出具或打印报告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
五、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及不设区的地级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各环节考核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各环节考核,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各环节考核: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不含直辖市),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中高风险地区返内后未接受社区疫情防控管理的考生;
(7)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八、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核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
九、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核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考核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核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核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根据个案视情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置。
十一、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内江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核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内江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考生在考核时应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核资格,终止考核;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注:本公告内容适用于参加内江市2022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的考生。
承诺人(签名并按捺手印):
2022年 月 日
来源:http://www.njpta.org.cn/newsDetail/127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