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江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南江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及政审考察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对象
参加南江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本次应参加体检93人(体检对象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体检对象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于2022年9月19日(9:30-12:00,14:00-17:0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进行体检报到,办理体检手续。2022年9月20日7:30,在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办理体检报到和参加体检者做自动放弃处理。请按500元/人·次左右准备体检费用(现金),于体检时自行向承检医院缴纳。
(三)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合格再聘用上岗。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6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在已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含辅助检查、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加体检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前向体检医院缴纳。
2.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
3.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4.参检者独立参加体检,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5.请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官方平台3天内2次核酸检测结果、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入场检测处接受检测方可入场。参检人员除规定物品外,不得携带其他用品。
6.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二、政审考察相关事宜
(一)政审考察对象
体检结论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
(二)政审考察组织
1.准备资料。下载打印《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政审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协助对拟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的函》(见附件2,以下简称协助政审函)一式一份。
2.调取档案。开具调档函,到原档案管理或人事代理部门调取个人档案,于2022年9月23日前转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510室);考生个人档案,具体包括个人学籍材料、党团员材料、参军入伍材料(有入伍经历的)、人事代理材料(已代理的)、工作档案(有工作经历的)、服务期间考核材料和志愿服务协议或聘用合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等。
3.政审。政审对象凭协助政审函到委托单位办理(填写打印到县人社局606室盖章)。主要对其基本情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审查,审查意见请填写在《政审表》上并加盖公章。
4.考察。考察由南江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2022年9月27日前结束。
考察参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标准。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考察要出具书面考察材料(标题为《关于××同志的考察材料》),作出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载明有无影响招聘的问题,是否推荐聘用),有2个以上政审考察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在《审批表》“考核结果及评语”栏内填写考察结论,“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内签具是否为拟聘用人员审查意见。考察结束后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册和材料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审查,综合审查合格后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三)材料要求
1.《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
2.《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
3.考察材料1份;
4.个人手写的自传(含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水平、学习工作经历等)1份(A4纸型,左右两边各预留2厘米,装入个人档案)。
上述材料由南江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在2022年9月27日交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606室综合审查(请不要提前交材料)(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827-8221136),不按时提交政审考察材料也未及时报告的做自动放弃处理。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示7个工作日。
(四)温馨提示
1.为方便外地考生,《协助对拟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的函》和《调档函》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办理,请考生注意办理。
2.未按时报到办理体检手续以及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做自动放弃处理。
3.请考生核实个人人事档案当前存档处(档案查询:①请关注“巴中市人才”微信公众号;②点击“服务”;③点击“档案查询”);档案已保存在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无需开具调档函;档案如不在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的,公告发布后,可以提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0室开具调档函,提前调档;政审函待体检报到时开具。
4.请体检、考察对象注意联系方式的准确,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号码有变动,应及时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
5.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体检时间可能会调整,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四、疫情防控要求
1.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南江县疾控健康提示最新防控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2.所有考生,即日起每日监测自身健康状况,并在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3.考生属于境外人员、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来南人员、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与阳性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密接、次密接等需要按照防控要求进行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的,期满无异常方可参加。
4.考生体检报到时,需如实提供个人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风险城市旅居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场所码和3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现场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及承诺书》后方可进行体检。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查验和查验结果异常经评估不宜参加体检的考生,不能进行体检,所有责任自负。
5.考生体检期间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关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scnj.gov.cn/)近期发布的有关体检、政审考察、拟聘等事宜公告。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电话: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8227499
南江县卫生健康局:0827—8221136
监督电话:南江县纪委(监察委):0827-8225189
附件:1.南江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名单
2.政审相关资料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8日
来源:http://www.scnj.gov.cn/ywdt/gsgg/137833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