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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市双流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政府雇员笔试公告

2022-08-12来源:本站采编

双流区人社局于2022年7月29日面向社会发布了《2022年成都市双流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政府雇员公告》,目前报名已结束。根据成都市人事考试计划安排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2022年成都市双流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政府雇员笔试时间定于8月21日上午举行,与2022年成都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时间相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8月18日至8月20日(登录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netpage/index.do),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于笔试结束后15日内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uangliu.gov.cn,政务公开-招考录用栏)进行公告。
 
请广大应聘考生根据当前四川省、成都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知》参加8月21日(周日)的笔试。
 
咨询电话:028-85826122
 
 
 
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1日
 
 
 
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参加8月21日成都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笔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根据四川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来(返)川人员需配合查验健康码和风险城市旅居史,并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四、考生笔试当天均须提供考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参加笔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五、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笔试:
 
1.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笔试前10天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考生;
 
4.笔试前7天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考生;
 
5.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考生;
 
6.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考生;
 
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8.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9.笔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六、为避免影响,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四款要求执行。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笔试答题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候考,待同一考室其他考生全部完成考试后再开始考试。笔试结束后,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鉴于近期国内疫情整体呈现多点多源态势,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应签署本次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netpage/noticecontent.jsp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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