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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泸州市纳溪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2022-07-25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2022年6月13日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公招公选版块发布的《关于泸州市纳溪区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现场资格审查及有关后续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

2022年7月29日上午(9:00-12:00)。

(二)审查地点

区人社局三楼会议室(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区政府大院内)。

(三)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要求

1.报名表2份(附件,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1寸免冠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现场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或者就业推荐表等。

4.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资格确认,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组织面试

1.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2022年7月31日,面试地点及到达考场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列为体检人选。

三、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予以公示,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资格审查或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四)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到达现场。在入场检测处,请考生主动出示本人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均可)、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等,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查验和体温测量等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检测)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

(五)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澳门除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6.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前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且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

7.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名单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可通过“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询。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参加现场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现场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八)考生要自觉维护资格审查及面试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聚集。

考生在面试候考室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转移到备用候考室,继续参加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九)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涉及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审查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830-4294906  

 

附件: 泸州市纳溪区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5日

来源: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gzgx/content_160127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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