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1来源:本站采编
一、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是否入围面试请见“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栏)。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14:30-18: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成都市锦江区中南大街1号)2号楼217会议室。
四、资格审查携带资料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该表,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委培、定向毕业生需经原委培、定向单位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在职人员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县乡两级机关一律由县委组织部审核;垂管单位一律由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报考职位需要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
其中,参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以辅修专业报名的,请特别注明。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四)报考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预算联网中心会计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初级及以上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其他岗位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需由考生本人按时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请提前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联系,采取线上审查的形式开展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齐全。凡因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齐,影响面试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电话通知递补。递补人员,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面试安排将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和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防疫要求
(一)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前,须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通信行程卡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
(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应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冯小菲 联系电话:028-86281102
附件: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7月19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DA422C082D35B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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