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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2022年上半年“四级联考”和“定向招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等事宜的公告

2022-07-05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以下简称“基层选调生”)《关于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定向招考”)及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四级联考”)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一)基层选调生体检人员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关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的规定,共有24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名单详见附件1)。
 
(二)定向招考体检人员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关于“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的规定,共有22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名单见附件2)。
 
(三)四级联考体检人员
 
按照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关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的规定,共有394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名单详见附件3)。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
 
体检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体检定于2022年7月7日(星期四)至7月8日(星期五)2天分2批次进行(各职位具体体检日期,已在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中进行标注,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按期按时参加体检)。
 
(二)体检集中地点。广安市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
 
请参加体检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7:1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体检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2寸近期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提前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参加体检。所有参加体检考生需准备550元现金(自备零钞),体检当天由体检医院按实际费用收取。
 
参加体检考生须按照本公告指定的体检日期、体检集合时间及集合地点统一集合参加体检,资料不齐、逾期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结果及复检
 
(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负责。
 
(三)体检结果将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需复检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向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市委办公楼703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
 
(四)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参加体检时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体检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来(返)川考生,须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扫描“入川码”,收到弹窗提醒后24小时内在川完成1次核酸检测。临时弹窗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体检当天无法到达统一集合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或体检检查需要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体检全程佩戴口罩。
 
(六)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四川省、广安市最新防疫要求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健康广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广安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录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体检期间,所有考生要自觉遵守工作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六、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按要求上交通讯工具,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体检前注意调节好饮食与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高油、高盐、高糖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三)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验,请考生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四)需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合适的框架眼镜;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自备合适的助听器。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切勿漏检。
 
(七)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八)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如实回答有关询问,不得隐瞒病史。
 
咨询电话:0826-2390075
 
 
 
附件:1.广安市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广安市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3.广安市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22年7月4日    
来源:http://www.gadj.gov.cn/news/newsNoticeInfo.html?id=265485377f104c33baf35ad629ab3e4e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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