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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2022-06-09来源:本站采编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考生严格按照本公告面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参考,现将本次公招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所有眉山市外来(返)眉人员均须报备个人行程。可采用天府市民云APP报备、关注“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公众号报备、微信扫码“入眉报备”进行报备(报备码附后)。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五、面试时,所有考生均须提供面试当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首次采样时间应在6月22日00:00以后进行。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一)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二)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三)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四)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五)考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六)考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旅居史,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七)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八)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八、为避免影响,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七款要求执行。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十、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眉山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眉山疾病防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眉山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候考,待同一考室其他考生全部完成面试后再开始面试。面试结束后,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十三、考生须认真阅读《关于2022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在面试时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附件),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面试。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未尽事宜,请与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28-38168529。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3345.html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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