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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宜宾长宁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1230001-21230018、21230025岗位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2-05-09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 现将长宁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1230001-21230018、21230025岗位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各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一)体检集中时间
 
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8:00
 
(二)体检集中地点: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大厅(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
 
三、体检标准
 
(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1支及体检费(6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到上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报到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三)参检考生务必按照上述体检标准做好相应的体检准备。体检前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务必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四)怀孕或生理期的考生,体检当日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写明预产期或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的考生,须在体检当天到场后提交由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资料。
 
(五)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六)参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请参检考生查证自己的人事学籍档案,若本人档案不在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管理的,请先确认档案管理地,体检合格后可持身份证前往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开取《调档函》,及时将档案寄到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寄档地址: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二段532号 长宁县就业创业服务大厅,寄档电话:0831-4628230)。
 
六、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请参检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检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体检时应提供的疫情防控相关资料:
 
所有考生持本人5月12日上午8:00前3天内2次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采样须在5月9日上午8:00至5月12日上午8:00之间,2次采样时间须间隔≥24小时,以考生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显示的采样时间为准),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生行程以该行程卡显示为准)并扫场所码,方可参加体检。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检测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体检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检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7.根据四川省、宜宾市发布的管控政策应当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考生。
 
(五)体检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检结束后有序离场。
 
(六)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宜宾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严格按照最新防疫要求执行。
 
七、咨询电话
 
长宁县人社局:0831-4623001。
 
附件:长宁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1230001-21230018、21230025岗位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点击下载)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
 
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17ae3ee2-f72c-473f-afb0-f2c2b7fd7485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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