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的规定,现就入围眉山市2022年度选调职位考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rst.sc.gov.cn)公布的《四川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已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中眉山市各职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地点: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楼3楼)。
(三)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按《四川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所列资格条件的要求,携带以下有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高校院(系)党组织、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四川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推荐登记表》1份(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由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出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毕业时间等情况证明并加盖印章。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提供参军入伍经历的证明材料。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5)获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国家级奖学金的考生,须提供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第(3)、(4)、(5)、(6)项所列条件须在2022年2月23日前取得,其中第(5)、(6)项所列条件须在大学就读期间取得。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除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所有考生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均需持本人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和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四)所有来(返)川考生资格审查时除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需提供入川后24小时内的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资格审查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资格审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再参加本次资格审查和面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按四川省防疫要求公告的有A、B类地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7.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八)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眉山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眉山疾病防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眉山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它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追究责任。
(三)未尽事宜,请与眉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28-38168528。
2022年4月28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32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