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2021年度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以及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广安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的公告》精神,2022年4月8日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了体检,应参加体检考生19人,实际参加体检考生19人。现将体检结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一)广安市2021年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体检合格5人,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1人。
(二)广安市2021年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体检合格1人,不合格3人(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不合格)。
(三)广安市2021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体检合格3人,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1人。
(四)广安市2021年下半年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体检合格4人。
(五)广安市2021年度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1人。
具体体检结果见附件1、附件2。
二、补检事项
定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组织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人员补检。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的考生务必于2022年4月18日上午8:00前带上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到广安市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集中报到,未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将电话通知体检结果,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复检事项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向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市委703室)提出复检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负责。具体复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报到参加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咨询电话:0826-2390075。
附件:1.2021年广安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
(点击下载)
2.2021年广安市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
(点击下载)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22年4月11日
来源:http://www.gadj.gov.cn/news/newsNoticeInfo.html?id=b2342241ee12498696aecbd270bc38c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