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与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巴中市公安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巴中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要求,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1.2021年下半年巴中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2.2021年下半年巴中市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
体检由巴中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8: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和体检当日前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到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西段185号巴中市政广场(升国旗处)集中,空腹前往承检医院体检。集中前请按男性550元左右/人次、女性600元左右/人次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后向承检医院缴纳。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压实考生自我健康管理主体责任,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21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者;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者;14天内有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者;14天内有来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感染者;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者。
(三)所有人员在体检当日须提供体检当日前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下同)。请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
(四)在体检当日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体温检测和证件查验。
(五)鉴于国内疫情形势多变,体检工作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巴中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巴中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参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严格遵守时间规定,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做好行程安排,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二)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三)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胸片等放射性检查。
(四)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各类装饰品以及印花类衣物,女士请勿穿连衣裙以及连裤袜。
(五)体检、复检以及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相关费用,请考生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六)请参加体检的考生逐项如实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的有关内容,体检当日体温项目暂不填写。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体检结果公布及复检安排
(一)体检结果将电话告知考生本人。
(二)复检安排。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的工作时间,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向巴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市政中心11-20)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巴中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或者解释。
附件:1.2021年下半年巴中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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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下半年巴中市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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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2年3月29日
来源:http://www.bzswzzb.gov.cn/gwygl/gzly/21733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