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9来源:本站采编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叙永县城区高中(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拟占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详见《公告》附件1中的目录岗位。
二、引进原则、对象及条件
本次引才原则及对象应当符合《公告》中明确的原则、引才范围、资格条件和目录岗位要求,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三、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15日18:00截止。
2.报名人员
一是截止2022年2月15日,已按照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srsks.com/)、川南人才网(http://www.rc168.com/)等网站公布的《公告》中附件1相应目录岗位所明确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和联系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编码);二是参与了2月13日“2022年度泸州市返乡优秀人才线上招聘会”并在线投递简历者视同为已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要求
详见《公告》明确所需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招聘单位对照引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应聘人员请于2022年3月15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2.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公告》明确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审原件、收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18日(9:00至12:00),地点: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县人社大楼1楼),联系电话:0830-6223978。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要求:
(1)报名登记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1寸免冠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温馨提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或者就业推荐表等;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应聘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附件3),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组织考核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试讲说课面试方式,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若某岗位由于资格审查环节形不成竞争的和面试环节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考核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心里偏激以及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参加该岗位考核的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察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对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叙永县人社局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时,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前 48 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新增本土感染者)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直辖市所在区县其他街道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在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开始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当天应聘人员入场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引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和相关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因工作需要,应聘人员聘用后在叙永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
(四)本公告由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6223978
监督举报电话:0830-6222045
附件1.2022年度春节期间泸州市返乡优秀人才需求计划表(叙永县).xlsx
来源: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content_113875?SessionVerify=3bc6d883-3ec0-46fc-96b0-897f45457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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