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4来源:本站采编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及人数
具体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荣县荣州大道一段1号荣县行政中心二楼)
四、资格审查方式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一)《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按网络提示打印)。
(二)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三)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五)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和相关资料(如职称(执业)资格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六)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的资料。
1.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2份,其中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同意报考证明须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
2.荣县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出具工作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在职证明材料(在职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7 日)。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确因疫情因素(如本人正在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或本人所在地区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管控区无法外出)导致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提交相关材料的,经招考主管机关核实并同意后,考生可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受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也应根据本公告第七点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
(二)完成缴费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面试资格,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本次资格审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一)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前往资格审查地点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所有考生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证明以天府健康通内“核酸与抗体检测结果查询”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正式检测报告为准)、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规范佩戴口罩、测体温(<37.3℃)、入场参加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参加资格审查前三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其他考生需提供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凡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审查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2.四川天府健康通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3.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4.资格审查前22天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含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资格审查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参加资格审查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审查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审查点完成资格审查;不具备继续完成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我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资格审查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县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参加2021年下半年荣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前应签署《2021年下半年荣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荣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4日
来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2910.html
相关资讯
2021年宜宾兴文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公告及面试期间有关事项温馨提示
2021年下半年泸州市纳溪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1年下半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递补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1年下半年泸州泸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1下半年广元市利州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总成绩、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
2021年巴中南江县从南江县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暨政审考察等事项的公告
2021年下半年内江市市中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的通知
2022年中共内江市委宣传部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公务员面试和综合考试成绩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