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0来源:本站采编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月7日(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5:30。
地点:内江市桐梓坝小学(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西段410号)教学楼二楼阶梯教室。
为做好疫情防控,区别职位分段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职位编码09000001至09000010,时间为:上午9:00-10:30。
职位编码09000011至09000020,时间为:上午10:30-12:00。
职位编码09000021至09000030,时间为:下午13:30-14:30。
职位编码09000031至09000038,时间为:下午14:30-15:30。
二、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携带有关证明及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场,确因疫情原因,不能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需主动告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经电话沟通确认后,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报名信息若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及时告知,否则后果自负。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上或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所需资料和要求如下:
(一)线上资格审核相关要求:
1.线上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提供手持本人身份证照片。拍照时,确保身份证人像面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体拍进照片,露出五官,脸部不要有遮挡物或有阴影。
2.线上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2年1月6日前,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以PDF或者图片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249504475@qq.com,考生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邮件名称格式为:姓名+2022届急需+手机号码。
(二)国(境)内考生需准备:
1.高校院(系)党组织、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彩色证件照片)。
2.考生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明材料1份。写明学校校名全称、所在院系、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毕业时间,注明学校及专业符合《四川省选调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所规定的选调范围和专业,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4.考生本人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一式2份,要求:材料标题为“××同学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是否为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遵纪守法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等其他影响录用等方面的情况,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如××年××月××日),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6.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如:退役士兵证、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获国家级奖学金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表彰奖励包括: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10.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要求: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的考生,证明材料须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团委书记系老师担任的,担任副书记的学生视为团委书记〉;在校、院系协会、社团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1至4项必须提供,5至10项需根据符合报考的条件提供相应材料。
(三)国(境)外考生需准备:
1.考生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无法体现考生本人所学专业的,需提供所学专业证明)。
3.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若考生已完成国(境)外学习经历,需提供对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四川省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彩色证件照片)。
6.专业证明材料1份。所学专业名称与四川省面向该校选调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公告》所规定的选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专业证明材料。
7.以本科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本科或硕士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须提供本科或硕士就读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表彰奖励证书等与选调资格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双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对应的双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等形成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1月8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内江市桐梓坝小学(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西段410号)。
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来自国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资格审查及面试前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范的考生,不得入场。
2.12月4日至9日途径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的来(返)内考生;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的来(返)内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当天需持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3. 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并于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为避免影响面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参照上述第(三)款情形执行。
(五)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资格审查或面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再参加本次资格审查或面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12月14日及以后有西安市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3)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不能排除传染病的考生;
(4)考试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7)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各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内江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内江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关注微信公众号:内江疾控)
五、相关事宜
(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本次招录后续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内江人事考试网njpta.org.cn专栏)适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选调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32-2042419。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30日
来源:http://njpta.e21cn.com/newsDetail/11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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