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8来源:本站采编
一、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招聘公告》,本次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类证书及以上的考生,将在本人理论考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进入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理论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理论考试成绩(含加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2月25日8:30-17:00。
2.地点: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大厅(四川省西昌市三岔口东路401号)。
(三)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
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照片1张(1寸免冠彩照),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打印,含二维码)。 以上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原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流程
1.考生到相应的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资格复审合格证。
2.考生持资格复审合格证到面试缴费处缴费。
3.考生凭缴费发票到资格审查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资格复审要求
1.考生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2.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签署《凉山州两级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面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3.考生提供的材料均使用A4纸印制。
4.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
5.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6.若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须于2021年12月10日前向凉山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书面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书。
7.递补人员由凉山州人民检察院直接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及时通知的,后果自负。
二、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2021年12月26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西昌市三岔口东路401号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
2021年12月26日上午7:30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理论考试准考证按工作人员指引进入面试候考室。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http://rsj.lsz.gov.cn/lszrsks/shhks(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社会化考试板块)进行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三、疫情防控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3.为避免影响资格复审及面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来自国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资格复审及面试;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资格复审前三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所有考生在资格复审和面试时均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资格复审,并于资格复审当天提供三天内2次核酸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
4.资格审查前,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和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资格复审和面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资格复审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资格复审及面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资格复审及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及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资格复审及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按规定妥善处置。
8.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凉山州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等情况将在http://rsj.lsz.gov.cn/lszrsks/shhks(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社会化考试板块)进行公告。
4.其他事项按面试通知单规定执行。
5.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面试及后续招聘环节的,责任自负。
6.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均取消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凉山州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联系,联系电话0834-6990038。
附件:凉山州两级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7日
来源:http://rsj.lsz.gov.cn/lszrsks/shhks/202112/t20211208_2098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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