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7来源:本站采编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2021年12月22日
2.测试地点:详见本人《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二、测试期间疫情防控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应试人员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测试期间应试人员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应试人员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应试人员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专业技能测试,有国(境)外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测试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来自国内地区的应试人员,要求如下: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应试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测试。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泸应试人员,需提供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参加测试前三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泸应试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应试人员,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测试,并于测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应试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测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应试人员,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五)请应试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进入测试考点后,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测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测试考点内逗留、聚集。应试人员在测试候考室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测试条件的考生,转移到备用候考室,继续参加测试;不具备继续完成测试条件的应试人员,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泸州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泸州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应试人员在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时应签署《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特警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期间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测试资格,终止测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测试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
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科目为5000米跑、九五式自动步枪精度射击、九二式手枪精度射击,各占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35%、35%。测试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于测试当天上午7:00前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应试人员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需提供的人员准备,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测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由于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性强、强度大、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对身体素质要求高,请报考特警职位的考生按要求及时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全面评估个人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并请于2021年12月20日至21日将前两周内由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包括心肺功能、血压、心脑血管等内容的体检合格报告交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办公室,同时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并签署《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特警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期间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领取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12号后楼317室,咨询电话:0830-3199146)。
(三)请报考特警职位的考生提前了解熟悉三个测试项目的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做好各项应试准备。对测试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如有疑问,可拨打泸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咨询电话:0830-3199789。
附件:1.5000米跑项目测试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
泸州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6日
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94a027209df847eabfbaa1485b4c33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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