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和当前疫情情况,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021年11月14日举行的南江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调整至2021年12月26日举行。请各位考生于12月19日登录报名网站“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现就笔试具体事宜及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笔试考试时间
时 间:2021年12月26日(上午9:30—11:30点)。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试当天考生须开考90分钟前到达考点,有序排队接受疫情防控检测后进入考点。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时 间:2021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26日(上午9:30前)。
三、笔试考试地点
此次笔试分三个考试地点:
1.第一考点地点:四川省南江中学七一校区(南江县米仓山大道文光段1号);
岗位编码:2106101、2106102、2106103、2106104(部分)。
2.第二考点地点:南江县实验中学红塔校区(南江县红塔大道185号);
岗位编码:2106104(部分)、2106111、2106201、2106202、2106211、2106212、2106213、2106214、2106301、2106311、2106312、2106313、2106401。
3.第三考点地点:南江县职业中学(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朝阳段香山路66号)。
岗位编码:2106402、2106403、2106404、2106701、2106702、2106801、2106802、2106901、2106902、2106112、2106113、2106114。
4.报考岗位编码:2106411、2106412的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安排另行公告。
考室分布图考前详见各考点公示栏。
四、笔试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
2.须准备好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等答题用具,开考后不得转借、传递任何物品。除规定物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进入考室。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入考室,已带入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或非规定用品带入座位的,一律按照违纪处理。
3.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有序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聚集。
五、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现就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来自国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南考生,需提供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参加首场考试前三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南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考试,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如对以上要求不明白的,请提前电话咨询我县疫情防控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8232977)。
3.考试前,考生应至少90分钟前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有效居民身份证、纸质准考证、纸质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需提供的人员准备)、纸质《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6.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阅读并签署《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其他疫情防控要求,若疫情有新的变化,我们将及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按规定发布新的疫情防控公告,并按新的疫情防控公告执行,请报考者随时关注。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
来源:http://www.scnj.gov.cn/xxgk/jbxxgk/rszk/rsks/13493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