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三季度泸州市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将于2021年9月25日举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天府健康通”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考点。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考试,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旅居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关注自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的健康码,并确认健康码为绿码(若为黄码或红码,请及时咨询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于考试当天提供本人本次第一科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进行查验;有境外旅居史和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证明(或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提供解除隔离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疫部门规定执行。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治疗期或隔离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下口罩外,进出考试考点、参加考试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在网站签署《泸州市人事考试笔试期间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9月10日
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d8cee94aa8144e2f8ac55a2fa27405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