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7来源:本站采编
一、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体检安排
1.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请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1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于2021年9月9日下3:00-5:00到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县人社大楼1楼)领取《体检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体检集中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3.注意事项
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好,不要饮酒,不要熬夜,避免剧烈运动,需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带眼镜参加体检。
(2)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不能进食、进水,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3)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4)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违反有关规定将取消体检资格。
(5)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6)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7)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叙永县人社局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体检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下口罩外,体检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考生自备。体检期间,考生要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三)领取体检通知书时,考生应当排队领取体检通知书,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领取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体检,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为避免影响体检,境外口岸入境人员,在集中隔离满14天后,还须在川内严格落实7天居家医学隔离,并于领取体检通知书当天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川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至少2次核酸检测,并于领取体检通知书当天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入(返)川,低风险地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和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参加体检,需持有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进入体检考生有体温异常(体温≥37.3℃)、持续咳嗽、发热等疑似症状的;防疫健康信息码有异常的;正在接受新冠肺炎疫情管控等情形的;其他与新冠肺炎有关特殊情形的,请提前与叙永县“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备案,经同意可暂缓体检。有以上情形未主动报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备案时间:2021年9月7日--9月9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电话:0830-6224058。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6日
附件:叙永县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来源: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content_10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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