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30来源:本站采编
一、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事宜
(一)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1.体检时间:2021年8月4日(星期三)上午8:00至12:00。
2.体检集中地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到彭州市天府中路154号(彭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准时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并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行身份确认后方能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孕期结束,可进行X光项目检查时完成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程序。
3.体检费约人民币280元/人(现金),费用自理。
此外复检以及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相关费用,请考生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4.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三、其他事宜
1.体检结果、考核等相关事宜安排2021年8月11日前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进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
2.复检安排: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附件:2021年度彭州市卫健局所属12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监督电话:028-83873331(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28-83883505 028-83886260
特此公告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7日
来源:http://www.pengzhou.gov.cn/pzs/c111435/2021-07/27/content_ea8d42793a1a4a169c349e76c6266fb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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