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面试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2)。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时间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分别相应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于体检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请参加体检考生关注四川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3.体检人员体检前一日忌吃油腻食物、禁止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饮,须空腹。
4.根据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的医院收取。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人事部门0833-5092333
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人事部门028-85919523
特此公告
附件:1.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
(点击下载)
2.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点击下载)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2-877287409D1B54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