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和《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市级、协兴园区职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和面试事宜的公告》精神,现将2021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市级、协兴园区职位)工作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聘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递补考生需在接到通知后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届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该职位不再递补。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递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9:00—12:00、15:00—18:00进行。
(三)递补资格复审地点及责任分工
1.递补资格复审集中在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201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进行。
2.报考协兴园区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由协兴园区人社部门负责;报考市级事业单位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四)递补资格复审要求
1.报考广安市2021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应携带《2021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贴上照片)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与职位专业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当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他依据材料。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五)递补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递补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
2.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负责审查资格的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4.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凡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以及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5.后续工作有关信息,均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广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广大考生注意查询。
6.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告知资格复审单位。
三、面试事宜
(一)面试缴费
经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务必持资格复审单位发放的《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考生请自备现金)。凡未按时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和缴纳面试考务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各职位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面试通知书》中明确,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面试当天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资格复审单位报告。
(二)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考生在资格复审当天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点。
(四)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资格复审须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2021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市级、协兴园区职位)工作人员进入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点击下载)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1
来源:http://rsj.guang-an.gov.cn/garsj/tzgg/2021-06/11/content_56f0b8b32ab94b7c89026b45c6cfb0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