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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南充市统计局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21-06-10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南充市统计局大数据中心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职位名称

职位编号

准考证号

赵云

统计

510020

5111111010212

郭卫东

统计

510020

5111111031501

冯子欣

统计

510020

5111111100208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7月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30-18: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南充市统计局人事法规科(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大楼10楼1007房间)。

四、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且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者,由南充市统计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内容及范围

详见《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七、有关注意事项

(一)面试当日,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二)面试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参加面试考生抽签确定。

(三)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携带的须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否则,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期间,面试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按面试序号逐一引导进入面试室接受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向考官和面试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个人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未面试的人员。

(六)面试考生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七)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

1.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4.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资格审查和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候考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现场医务人员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不再参加此次面试。

7.考生应打印并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点击下载)



南充市统计局

2021年6月10日

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6391.html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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