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都江堰市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支教定招)公告》相关规定,现将此次公招考试笔试成绩、原件校验和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情况说明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2021年都江堰市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支教定招)公告》相关规定,因“02001高中数学教师”岗位达不到1:2面试比例,且无法进行调减,经研究将该岗位按照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以《2021年都江堰市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支教定招)公告》要求为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二、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2021年都江堰市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支教定招)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原件校验安排
(一)原件校验时间
2021年6月15日至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原件校验地点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市场(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6室(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
联系电话:(028)89741026
(三)准备材料及要求
1.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一张。
4.应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毕业证、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级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②执国外及港澳台文凭者,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报名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进行校验,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不予聘用);④岗位要求为师范类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经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复印件;⑤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法出具服务期满证书的须提供由都江堰市教育局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证明材料、考核材料、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⑥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⑦考生诚信承诺书(现场签订)。
备注:①③⑦为必要提供依据,②④⑤⑥为考生须结合自身实际和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依据。
(四)考生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原件校验,并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入原件校验。依次递补人员另行公告,递补仅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因原件校验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的不再递补。
(五)原件校验合格后,缴纳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六)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专业能力测试(说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面试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准时报到。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笔试考试均为客观题,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咨询电话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89741027
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 (028)89741026
都江堰市教育局 (028)87133065
(三)监督电话
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28)61929141;
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7133065。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都江堰市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支教定招)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点击下载)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
来源:http://www.djy.gov.cn/dyjgb_rmzfwz/c129255/2021-06/09/content_4c3f1567d9664dc49f181e6b8a2a29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