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眉山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公告》要求,现将2020年下半年眉山高新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因本次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二、面试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5月7日(09: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东坡区金象大道4号2楼212办公室,咨询电话:028—38182179)。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2021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能够按期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证明。
5.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到场。
(五)其他事项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园区党工委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递补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人:江敏,联系电话:028-38182179。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0年下半年眉山高新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笔试成绩及排名表
2.2020年下半年眉山高新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人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21年4月30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