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的规定,现就入围眉山市2021年度选调职位考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rst.sc.gov.cn)公布的《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已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和《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调剂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中眉山市各职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地点: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楼3楼)。
(三)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按《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所列资格条件的要求,携带以下有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高校院(系)党组织、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1份(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由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出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毕业时间等情况证明并加盖印章。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提供参军入伍经历的证明材料。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5)获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国家级奖学金的考生,须提供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第(3)、(4)、(5)、(6)项所列条件须在2021年2月24日前取得,其中第(5)、(6)项所列条件须在大学就读期间取得。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和考点。
(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其它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未尽事宜,请与眉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28-38168528。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