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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泸州市公安局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1-03-16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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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治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的规定,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名先后次序进入政治考察程序,本次进入政治考察人员共10人(古蔺县公安局警务技术网络安全管理三职位第1名考生放弃政治考察资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进入政治考察人员需按照相关要求集中填写《政治考察表》。
  二、集中填表时间和地点
  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下午3:00,在泸州市公安局110大楼三楼会议室集中填写政治考察表。
  三、相关要求
  (一)进入政治考察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按照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集中填写政治考察表。
  (二)进入政治考察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表填表说明》,相关内容应事前核实清楚,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必要时应先填写一张样表备用。
 
  附件:1.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进入政治考察人员名单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表及填表说明
 

泸州市公安局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

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进入政治考察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招考单位

招考职位

职位编码

总成绩

体能测评结果

体检
结论

排名

罗晓勇

3121040100103

泸州市公安局

执法勤务(金融财会)

43004001

79.360

合格

合格

1

赵海旭

3121040100409

泸州市公安局

执法勤务(特警)

43004002

81.594

合格

合格

1

车铭宇

3121040100316

泸州市公安局

执法勤务(特警)

43004002

78.045

合格

合格

2

郑明有

3121040102322

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

警务技术(网络安全管理一)

43004003

77.470

合格

合格

1

白晓名

3121040101512

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

警务技术(网络安全管理一)

43004003

76.620

合格

合格

2

罗冰寒

3121040100411

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

执法勤务(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

43004004

78.870

合格

合格

1

何唯寒

3121040102407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综合管理(一)

43004005

75.660

合格

合格

1

罗代和

3121040101715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综合管理(二)

43004006

77.200

合格

合格

1

王涵煜

3121040102119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警务技术(网络安全管理二)

43004007

76.650

合格

合格

1

陈杰

3121040102118

古蔺县公安局

警务技术(网络安全管理三)

43004008

75.830

合格

合格

2

附件2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表及填表说明
 

  1、“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姓名。
  2、“出生日期”栏,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4”。
  3、“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民主党派(注明党派名称)”或“其他(注明具体情况)”。
  4、“民族”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写为“汉”“回”“鲜”“维”等。
  5、“宗教信仰”栏,填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或“其他(注明具体情况)”,没有宗教信仰的填“无”。
  6、“婚姻状况”栏,填写“未婚”“已婚”“离异”“丧偶”等。
  7、“籍贯”栏,填写本人的祖居地,应与居民户口簿“籍贯”一致。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应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直辖市直接填写城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8、“户籍所在地”栏,填写本人居民户口簿“住址”栏的地址。
  9、“经常居住地”栏,填写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生活中心的具体地址。
  10、“参加社团组织情况”栏,填写本人加入的社团组织名称及职务,社团组织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数量的社会成员(包括自然人、法人)所组成的社会团体组织,包括人民群众团体、社会公益团体、学术研究团体和其他团体组织。
  11、“文化程度”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或在职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如“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大专”“高中”等。
  12、“毕业院校”栏,填写与文化程度相对应的毕业院校,且应为毕业时的院校名称。如原毕业院校现已更名,可加括号注明,不得直接填写现在的院校名称。
  13、“公民身份证号码”栏,填写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
  14、“主要经历”栏,应届毕业生从高中开始填写,社会在职人员从大学开始填写。
  “起止时间”栏,填写到年月,如“2005.09—2009.06”。各段经历时间要前后衔接,待分配、待业等都要如实填写,上一段经历的结束时间即为下一段经历的开始时间,不得空断。
  “所在学校或者单位”栏,填写到所在院校的院系及专业,或工作单位的具体部门。
  15、“出国(境)情况”栏,填写本人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的情况,期间短期回国(境)的,仍视为连续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
  “所到国家或者地区”栏,填报从出国(境)至回国(境)期间到过的所有国家和地区,含过境签的国家。
  “起止时间”栏,填写到年月,如“2005.09—2006.03”。
  事由主要包括公务、留学、探亲、访友、学术交流、就医、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置财产等。
  16、“受处分或者违法犯罪情况”栏,填写个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因违法犯罪受到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的情况,主要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开除团籍”“开除学籍”“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辞退”或“行政拘留”“有期徒刑”等,其中,被采取“刑事拘留”等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也要列明。
  17、“家庭成员情况”栏,家庭成员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未婚兄弟姐妹。父母,是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是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是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称谓”栏,填写与亲属关系,如“父亲”“母亲”“哥哥”“妻子”“儿子”等。
  “国籍及国(境)外居留情况”栏,填写移居国(境)外,取得外国国籍、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情况,包括移居类别、移居国家(地区)、现居住城市、移居证件号码、移居时间等,原为外国公民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也应据实填报。
  “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完整填写详细工作单位、职务及从业性质等信息,不得笼统填写“务农”“个体”“干部”等。如“××省××市××县××乡××村个体(主要经营×××)”“××省××市××县××乡××村务农(已故)”。
  18、“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栏,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世及去世的主要社会关系均需要填写。
  “工作单位及职务”栏要求同上。
  19、没有的项目填写无。

 


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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