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2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2020年下半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已于2021年3月1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3月10日体检结果见附件。
二、递补情况
因2名考生在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根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招聘单位申请,拟递补2名人员,现将递补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备注 |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1100003 |
谢佳蓉 |
1151060201229 |
第1名体检阶段放弃,递补第2名 |
1100004 |
叶艾果 |
1151060202313 |
三、需进一步检查考生、递补考生集合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集合时间:2021年3月18日早上8:30
(二)集合地点:
报考单位 |
集合地点 |
咨询电话
(区号:0816) |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
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35号(财政大楼)5楼12号办公室 |
18908118858 |
绵阳市公安局警犬技术中心 |
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院内 |
15182337222 |
点名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统一乘车出发时未到达集合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费用: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哺乳期者,勿作X光检查,待生产或哺乳期结束后再补检。
4、参加检查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四、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申请。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下午17:00),将复检申请送交招聘单位。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体检结果以初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
五、体检结果及有关事项一律按本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认真查看公告。
附件:2020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2021年3月10日体检)
2020年下半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
(2021年3月10日体检) |
||||
姓名 |
职位编号 |
准考证号 |
体检结果 |
备注 |
廖璐璐 |
1100001 |
1151060202020 |
合格 |
|
伍佩云 |
1100001 |
1151060102730 |
合格 |
|
文泠方 |
1100002 |
1151060100726 |
合格 |
|
何海 |
1100003 |
1151060202308 |
|
体检放弃 |
李馥辰 |
1100004 |
1151060201504 |
|
体检放弃 |
鲁光耀 |
1100005 |
1151060101909 |
|
需进一步检查 |
徐东 |
1100006 |
1151060100123 |
不合格 |
可申请复检 |
左洵 |
1100007 |
1151060201923 |
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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