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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青川县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公示

2020-12-14来源:本站采编

关于青川县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公示

 

根据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青川县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青川县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予以公示,并将面试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请面试入闱人员务必于2021年1月7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带上本人相关证件及手续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其中:报考青川县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编码2020331;青川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岗位编码2020332;青川县建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编码2020333;青川县姚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编码2020334;青川县乐安镇便民服务中心,岗位编码2020335;青川县乐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编码2020336;青川县茶坝乡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岗位编码2020337;青川县石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编码2020338;青川县观音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编码2020339的考生,请到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后出现的缺额,由主管部门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于2021年1月8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二、请有递补意愿的考生(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保持报考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应携带的资料:(1)《报考信息表》2份(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7)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3张。

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等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提供市(州)人事考试中心或市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暂定于2021年1月9日(星期六)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单位地址

咨询电话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

青川县乔庄镇秦兴街149号青川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科教股

0839-7205731

青川县林业局

青川县乔庄镇浙金大道中段6号青川县林业局四楼人事和财务股(三)

0839-2360672

青川县司法局

青川县乔庄镇育才路21号青川县司法局三楼政治处

0839-7201730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2号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人事股

0839-7205705

青川县教育局

青川县乔庄镇滨河路4号青川县教育局三楼人力资源股

0839-7205150

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川县乔庄镇小南街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人事股

0839-7204570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

青川县乔庄镇农业中心五楼科教人事人才股

0839-7202731

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

青川县乔庄镇文化中心四楼干部股

0839-7202479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川县乔庄镇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0839-7205772、7206543

 

五、疫情防控

1、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参加面试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广元健康通或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无异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和进入考点。

2.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进行14天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2次核酸检测;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地或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7天内(1月2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按照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和出院隔离观察期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观察期或密接隔离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参加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请考生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并认真评估行程。如隐瞒行动轨迹,对疫情防控造成负面后果的,依法依规处理。

考生务必按本公告中要求的事项执行,不再电话通知,逾期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7205772、7206543

监督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7201356

中共青川县纪委、县监委         0839-7202492 、7202525

附件:青川县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www.cnqc.gov.cn/NewDetail.aspx?id=20201214162551651)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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