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2020年上半年成都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以下简称“定向招考”)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据此,2020年上半年成都市定向招考共确定154名考生(含名次并列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9:00-17:00
地点:成都市树德实验中学(成都市东马棚街9号)
(三)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1.考生须携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
2.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考生,其《报名信息表》由任职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盖章后,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的人员,须提供任职地所在的县(市、区)委组织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材料(含任职情况和连续任职满三年情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全省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由书记<主任>职务调整为其他常职村<社区>干部的人员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②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或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须提供任职期满和称职(合格)以上考核等次证明材料。
③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④年龄放宽到45周岁的,还应出具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文件或证书。
3.优秀工人报考工作所在地职位的,其《报名信息表》由企业人事主管部门、企业属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时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属地所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报考户籍所在地职位的,其《报名信息表》由企业人事主管部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时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所在单位(四川省各类企业、务工单位)关于考生现为本单位生产经营一线的劳动者(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的证明材料;四川省境内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还应由所在机关事业单位出具考生为本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的证明材料。
②5年以上企业或务工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聘用合同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其中在四川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的工作经历应不少于3年。
③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考生户籍不在成都市的,还应提供现工作所在企业(务工单位)为四川省境内注册企业及企业所在地的证明材料。
④考生近5年因在生产、销售、服务等一线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的文件(证书)。
4.优秀农民报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地职位的,其《报名信息表》由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时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服务所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报考户籍所在地职位的,其《报名信息表》由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时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时,对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地乡镇(街道)机关关于考生在四川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②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③考生近5年因在发展农村产业、服务群众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表彰、表扬(奖励)的文件(证书)。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考生,其《报名信息表》由服务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盖章后,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其中,服务单位不属于乡镇(街道)管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报名信息表》由服务所在地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审核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后,报服务所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关于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服务年限以及服务期的现实表现、服务期满的考核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参加“大学生村官”(“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2020年底服务期满,尚未参加服务期满考核的考生,应于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供服务期满考核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6.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或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7.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的考生,须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关于其录(聘)用时未享受优惠政策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现场办理面试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考生,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进入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缺额,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递补将在2020年9月16日(星期三)进行,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安排于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蓉城先锋·智慧党建”网(网址:http://www.cd12371.com)、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上公布(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见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
二、面试安排
(一)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9月20日(星期日)。
参加面试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各面试考点候考,上午8:30前进入面试候考室入闱,经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身份无误后,现场抽取当日面试序号、填写《面试考生登记表》。面试考生未按时入闱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防疫要求佩戴。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
(二)凡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提前电话告知详细情况,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成都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面试时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的考生通过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选择“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入口,如实申领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资格审查及面试当日均须出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并现场提交资格审查及面试前一天的防疫健康信息码截图及通信行程卡截图纸质材料(两个截图应彩色打印在一页A4纸内),并在空白处手写标注“情况属实+姓名+时间”。
四、其它事项
(一)考生可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点击成绩查询,输入个人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折合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间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三)报考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编码60010001)职位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负责;报考其他职位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区(市)县委组织部负责(联系方式见附件2)。
(四)所有考生请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附件:
1、成都市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pdf
(点击下载)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日
温馨提示:
1.考生面试顺序由面试当日抽签决定。考生抽签时只能抽取一次、一签,不得重复抽签,也不得相互更换面试抽签单。否则视为面试作弊,取消其面试资格。
2.考生应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指挥。进入候考室后应主动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将个人物品(含备考用品)放到候考室指定位置。在整个面试考场中,如发现考生有与外界联络行为的,不论是否与面试有关,均按违纪处理。
3.考生入闱至面试开始前的半小时内,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面试候考室,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资格审查及面试均有时间要求,考生须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5.由于资格审查地点及面试考场均无停车场地,请考生尽量避免自驾车前往。
6.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过程中,务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各种安全知识学习,熟悉资格审查、面试场地的疏散通道、安全场所及周边情况,减少携带非考试用品到考场。如遇突发事件,应保持镇静,听从指挥,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迅速有序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