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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开考试录用参公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0-09-0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上半年省级机关(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此次考录工作已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阶段。现就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

(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9月9日(星期三) 9: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交通管理学校   

(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佳灵路22号,西部汽车城对面)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准备以下材料

(一)《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职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因疫情原因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四)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五)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报考要求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报考者,须提供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请明确到具体工作起止年月)。

(七)符合《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八)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当天提供7天内(2020年9月2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认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二)请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限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请各位考生申领健康码和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前,要主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考生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资格审查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面试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审查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录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政策咨询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公路局

028-85580847

028-85555781

航务管理局

028-85525675

028-85526383

工程质量监督局

028-85526392

028-85527486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

028-85527809

028-85526553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二支队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三支队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四支队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五支队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六支队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七支队

 

 

附件: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参公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2020年8月3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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